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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卷十五·张子韶祭文

    2016-02-26 17:29:43

    洪迈

    【原文】

    先公自岭外徙宜春,没于保昌,道出南安,时犹未闻桧相之死。张子韶先生来致祭,其文但云:“维某年月日具官某,谨以清酌之奠昭告于某官之灵,呜呼哀哉,伏惟尚飨!”其情旨哀怆乃过于词,前人未有此格也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先父在从岭南调动到宜春去的时候,逝世于保昌(今广东南雄),家人扶柩途经南安(今江西信丰),当时还没听说奸相秦桧已死。张子韶(张九成,字子韶)先生去吊祭,他的祭文只是说:“某年某月某日具位之官某某,恭谨用以清酌的祭奠方式明白地告诉某官的在天之灵,呜呼哀哉、伏惟尚!”仅具头足,中间正文部分,尽在不言中。他的情意极为哀痛,能够超过万语千言,从前的祭文没有这种格式。

    【作者简介】

    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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